家住重庆万州区的北大研究生段霖夏,得到多人资助后悄然退学,资助人李富华愤然将其告上法庭。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由于涉及“捐资助学”话题,加之在全国属首例,受到各界广泛关注。(12月27日《重庆晚报》)
时间回到2003年,当时段霖夏考取北大的研究生,因家境贫寒,上街当挑夫攒学费。
这时的段霖夏,给人的感觉是坚强是上进。然而当时光定格在2007年的冬天时,段霖夏给人的形象是逃避。据悉,庭审现场“很多人是当年给段霖夏捐过款的”。当得知段霖夏不会出庭时,旁听席上响起议论声:“我就是想看看这个娃儿能不能在法庭上抬起头来……”旁听者的话已经很鲜明地表示出了自己的态度。
法律常识告诉我们,任何官司都有胜诉者和败诉者。然而“捐赠官司”不管结果如何,只有败诉者,永远没有胜诉者。即使说,段霖夏在法庭上能赢得官司,他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吗?即使说,李富华在法庭上能赢得官司,他能开怀一声笑吗?
段霖夏是败诉者,李富华是败诉者,然而最终的输家可能是整个社会的感恩意识,是整个社会好不容易形成的慈善氛围。受此官司的影响,那些热心慈善的人,可能谨慎迟疑;那些有心慈善的人,可能却步放弃。
法学专家认为,需要推进慈善领域的立法,来明确赠与行为的具体条例,当事人做慈善时,如果有意图上的约定,应该做具体的细化。然而,如果诚信体系健全、感恩意识充分,又何须“多此一举”?这样的“捐赠官司”,是“首例”但愿也是“末例”。